close

今天開到田寮時誤闖回數票收費站,只怪平常都習慣交回數票,忘了回數票
已用完,
收到「回數票專用道」宣導單,上面寫著誤入車道者,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
33條第三項規定,處新台幣 600元以上1200
以下罰鍰。.........

真是心疼要被罰錢,結果出乎意外竟然只繳了80元就沒事了,真是逃過一劫~~


誤入「回數票專用道」宣導單


親愛的駕駛朋友,您好:
◎您已誤入「回數票專用道」,為維護行車安全請勿任意停車或至找零車道購票。
◎請於3日內持本單註明車號:××-××××過站日期××年××月××日至本站或他站補繳
亦得以回數票、匯票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站補繳。
◎相關法規:
誤入車道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三項規定,處新台幣 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
※逾期未繳費者,將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
祝您  旅 途 愉 快!
○○收費站  關心您





你只要遵照宣導單指示方式補繳通行費就沒事了,不會有被開罰單的問題。





因為隸屬高速公路局的收費站沒有開立舉發單(紅單〉的公權力。只有公警才有權挚發。
而你又已依其指示補繳完畢,所以不會有被開罰單的問題。(因收費站不會移警)





但如不依指示補繳的話,收費站會完備追繳程序後,移請公警隊開單舉發。




還有個狀況是,你誤入車道時,不巧剛遇員警在車道值勤,當場開單舉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薇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