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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不是都令人亢奮嗎?微妙的是,很少數的時候,也不一定是這樣。我有過特別的經驗,一段很短的戀情,愛得非常投入,分得特別痛苦。事隔多年以後,再去回想那段時光,其實我沒有真正那麼深地愛對方,只是那段期間,因為我實在太累了,所以愛了。


那時的愛情,像一張懸掛在兩棵樹中間的吊床,讓已經跋山涉水到體力不支的我,疲累到可以躺下倒頭就睡的程度。而且,迷濛的夢幻中,我還能感覺四周的陽光好溫暖、清風很柔和、綠草正清新……醒來,才發現那不是我可以久留的地方,只是太累了,沒有體力向前走,所以賴在那兒。

不用付出就得到愛

回顧這段經驗,必須懺悔當時的自私;幸好對方算是心智成熟,而且也沒有看好這一段,所以能夠好聚好散。 
毋庸置疑地,席夢思比吊床舒服。然而,每個人在找到生命的席夢思之前,多少都躺過幾張吊床。過渡期的時間長短,跟當時的體力有關。 


一位女性朋友跟男友在一起5年期間,身邊的好友都說他們不相襯,她卻在他身上得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與快樂。膩在他懷裡的那段日子,她變成一個超級懶散的好命女,不用付出心意和勞力,就得到滿滿的愛。後來,她因為活得完全不像自己,而帶著深深地愧疚離開,再度開啟孤獨的旅程。 


愛情來的時候,我們常把眼光放在對方條件好不好?很少回來問自己,身心狀況是否足夠與之應和,或只是累了,所以愛了。 
因為流浪太久,而渴望一份可以暫時安頓身心的港灣,疲累讓我們降低標準、不再挑剔,愛到昏天暗地,連在吊床上都能打得火熱;但終究會有醒覺的一刻,看到自己當時的自私和怯懦。 

 

《幸福人哈啦》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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