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局翻到法眼黑與白這本書時,這篇真讓我嘆為觀止
看到這位平凡婦女8年來把電子廠副理要的團團轉,最後還要了他的命
忽然發現三立的本土劇沒這麼耍狗血了,因為現實社會這的有這麼[扯]的故事
人生如戲,戲如人生....原來媽媽嘴的謝依涵不是唯一的蛇蠍女人
像這種謀財害命殺未婚夫二次,最後一次還成功令人髮指的女人,為什麼
沒 有 判 死 刑
廢死聯盟和法官,你們覺得還可以教化,是嗎?
長期以假名和死者交往 嫁人生子後不滿「逼婚」預謀行兇 誤導警方辦案
桃園縣楊梅鎮鈞寶電子公司工程部副理陳人誠被殺棄屍案,桃園警方昨天宣佈破案。
兇嫌羅美雲是陳人誠交往七、八年的「已婚」女友,她供稱因不滿他長期
「逼婚」,將藥滲入食物中迷昏陳人誠綑綁後,將他殺死棄屍池塘。
由於陳人誠遇害前,九月間向銀行貸款五十萬元去向不明,加上羅美雲長期以「張奕文」假名和他交往,並以假名應訊掩人耳目,「自編、
自導、自演」說詞疑點重重,警方除依殺人罪嫌將她移送偵辦,並經法官裁定?押外,警方目前正追查有無共犯。
十月二十七日傍晚有人在楊梅鎮高山里圓墩坡附近池塘發現陳人誠屍體,他的女友「張奕文」曾向警方提供線索稱,他生前曾為了桃園市江
南十街新購房屋冷氣風扇掉落與人發生不之愉快;還有「石姓」男子曾向他借款未果,事後遭「石姓」男子恐嚇勒索六百萬元。
警方因此被一路「誤導」朝陳人誠與外界「財務」糾紛方向調查,清查結果所有線索毫無事實,經三度訪談「張奕文」案發當天去向,警方
再度清查,沒有人看過「張奕文」蹤影,才認為其中有異。
前天晚間警方第四度訪談「張奕文」,「張奕文」還相當鎮定地寫下不實自白書,直到昨天天亮才被攻破心防,承認她的原名是羅美雲〈三十一歲〉,而且已婚,
丈夫是保六總隊派駐桃園縣某單位的廖姓警員,警方查出廖警員十月廿五至廿七日奉派到台北受訓,都沒有離開受訓單位。
羅美雲說,八十一年她和陳人誠因參加救國團活動認識,直到落網她都以「張奕文」的名字和陳人誠交往。
羅美雲說,八十四年間她與廖姓警員結婚,婚後育有一名現年兩歲的兒子。案發前三天她在竹縣新豐鄉租了一間套房,行兇後便退租還給房東。
羅美雲說,由於陳人誠再三逼婚,上月廿六日,她約陳人誠到新竹見面。
下午她駕駛租來的轎車和他見面,途中佯稱幫陳人誠買午餐,在新
豐買漢堡和柳橙汁後,將預購的藥物滲入。陳人誠昏迷後,被她載往租屋處。
羅美雲說,載到租屋處後她將昏迷的陳人誠扛下車,並以膠帶蒙住他雙眼,再綑綁陳人誠,持水果刀朝他頸部割一刀,見他氣絕後裝入麻布
袋並清洗租屋處,將血衣與兇器棄置新豐鄉一處垃圾堆,再將屍體從新竹載往桃園,到了圓墩坡一帶池塘,見四下無人便將屍體棄置池塘內。
再開車到洗車廠清洗血漬,歸還車輛返家,再到馬路邊假裝老太婆的聲音打電話到陳人誠公司,佯稱她的孫子「可能綁錯人」,掩飾行兇行為
。
羅美雲以被害人姿態化名協助辦案 謊話連篇面不改色
認屍哭紅雙眼 演技警方傻眼
涉嫌謀殺男友鈞寶公司副理陳人誠的羅美雲,不但在陳人誠被她棄屍現場當著警方面前哭得死去活來,口口聲聲宣稱她已沒法獨力活下去,
更進而演出一場傷痛得「當場昏厥」的鏡頭。
羅美雲在陳人誠命案發生之初,以被害人「張奕文」姿態協助警方辦案,整個過程,羅美雲不但謊話連篇,說起謊來,更是面不改色。
員警們回憶,上月廿七日下午,警方在楊梅一口溜池畔找到陳人誠屍體時,羅美雲兩眼望著池中的屍袋,神色顯得哀傷欲絕,甚至「當場昏
倒」,害得員警們一陣手忙腳亂,急急找來擔架讓她躺下休息。她還囔囔說,除非撈起的屍體確認就是陳人誠本人,否則絕不相信她深愛的男
友會遭慘死。她並哭著抱怨警方未立即打撈:「早點撈起,說不定還有救活的機會。」
羅美雲還說,她與陳人誠相約上月廿七日要一起看家具,但廿六日下午打了兩通電話給陳,均收不到訊號。當晚,羅美雲在派出所協助辦案
時,更哭紅了雙眼,癱瘓似地坐在椅子上。
羅美雲又宣稱,上月廿六日中午,鈞寶公司有一名女作業員隱約告訴她,陳人誠曾在一通電話中提及中午十二時與人在麥當勞有約。如今才
知道,依羅美雲供稱是把藥物滲在漢堡和飲料裡迷昏陳,因而編出這套謊言。
昨天,警方查出羅美雲涉案後,羅向警方說,她並非故意要殺害男友,實因她已婚,無法與陳人誠結婚,才鋌而走險將他殺死。不過,警方
已被羅美雲騙得多了,尤其羅美雲再三供稱犯案的只有她一人,警方一臉苦笑說:還能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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