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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
一個以為會執她之手,與她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

解決無非是兩種
糾纏與不糾纏
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那個愛著的人離開
是多麼殘忍,是多麼絕望的事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我理解
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
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
將感情繼續下去,
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給愛一個機會去廝守~

可是,分手的時候,越是糾纏不休,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
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
還會讓對方,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
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
你越是不死心,不放棄,越是挽留,越是糾纏,只會讓對方看輕你,讓他走的更快、更遠。

這樣就把自己從絕望推入了萬劫不復的地獄。
如果他真的要分手,那就讓他走吧,乾淨利落的走,笑著讓他走。
即使心裡已經哭成了海,也不要去糾纏、挽留,大方的讓他走。
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記起你的好。
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能夠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

既然,他不肯留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
走在寒冷的街上,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
那些孤寂的夜裡,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
每個失眠的夜,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字字問候。
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陪著我沉默。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
他不在,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
如果時間可以停止,我希望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
他不在,我的生活還要繼續,一如已往!
心底的傷,欲蓋彌彰。自己的傷,自己解決。
自己的心情,自己整理。自己的疼痛,自己埋葬。
但,不會找他,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堅持下去。
捲縮在角落,等待著傷口平復,我們都是凡塵男女,掙不出糾纏的情網,
逃不過愛與被愛的旋渦,心碎神傷後,是漫無止境的寂寞!
幸福的感覺也許只能剎那,剎那過後,是一個人的落寞!

上帝讓我在錯誤的時間遇上了你!
我,哭了!
它讓我在正確的時間離開了你!
你,會哭嗎?

好想你能知道~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你!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想你!
不糾纏,不證明我沒傷!
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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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